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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2020学年度全省中小学开学及放假时间的通知
2019-11-05 18:12
来源:贵州省教育厅
作者:贵阳新东方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》和《普通高中课程方案(实验)》,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,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,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,结合我省中小学实际,经征求各地意见建议,现将我省中小学2019—2020学年度开学及放假时间印发给你们,请各地各校遵照执行。
一、开学及放假时间

二、校历时间说明
(一)义务教育阶段
1.全学年52周,其中上课时间35周,学校机动时间2周,复习考试时间2周,寒暑假、国家法定节假日13周。
2.学校机动的2周时间,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各1周。用于安排传统活动、文化节、运动会、社会实践活动等。
(二)普通高中阶段
全学年52周,其中教学时间40周,寒暑假、国家法定节假日11周,社会实践1周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《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》《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落实义务教育学校作息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》《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》及我厅印发的校历,规范学校办学行为,全面落实课程方案,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和编排课程表,严格按照校历安排开展教育教学活动。严格执行教育部减负30条、省教育厅减负提质“八个严控”,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,不得随意增减教学时间,不得以任何名目、形式组织学生在双休日、法定节假日、寒暑假集体补课。
(二)各地各校要对中小学生组织开展法制和安全教育。要把安全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计划,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专题活动,要结合不同时期的不同要求,确定安全教育内容,重点进行交通、防火、饮食卫生、游泳等方面的教育,让学生全面学习、掌握安全知识。学期中如遇极端天气以及各类疫情,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可采取停课或临时调整上课时间等措施,确保师生安全。
(三)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校执行校历、课程计划、作息时间等情况的督导检查,以校历为基本依据,不定期对辖区内中小学校执行校历、规范办学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,严肃查处违规补课、擅自提前开学、无故推迟放假等行为。
省教育厅办公室
2019年5月10日
文章来源:http://jyt.guizhou.gov.cn/ywgz/jcjy/201905/t20190514_343135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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